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前日联合北京、天津等6省市消协共同发表了一份针对苹果维修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后,有地方消协或将率先对苹果维修商进行处罚。截至发稿,苹果公司对此事尚无任何公开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消协了解到,该协会与江苏省工商局紧密联系,如果苹果方面再无表态,将对省内苹果维修商施以行政处罚,查处行动或从下周开始。昨日(6月20日),中消协相关人士也对上述事件表态称,将跟进、关注此次苹果事件的发展,推动问题的解决。如果苹果公司继续“坚硬”,或难避免全国范围内的查处潮。
江苏省或率先查处维修商
针对苹果维修条款的点评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昨日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点评的来历。
她说,此次点评是配合国家工商总局 “整治利用合同个人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行动时发现的,其中消费者反映的苹果相关问题比较突出,且具典型性。
在中消协接到的投诉中,很多消费者希望消协能促使苹果全面修改与国内法律不符的合同条款,希望苹果公司尊重消费者利益,接受消费者监督。
中消协了解到,苹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在合同条款中比较突出。对苹果“霸王条款”的声讨由此开始。
作为此次点评事件的参与方之一,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更是已经准备上升到行政处罚层面。
“我们目前没有接到苹果方面的任何回应。”该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下个星期,该消协将与省工商局紧密联系处理此事,“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苹果维修商这块是可以处罚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商部门对于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处罚最高为3万元。这样的处罚金额似乎不大。
李小娟表示,处罚金额的确不大,但或对信誉产生很大影响,“使消费者对苹果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最关键的是工商部门对不法行为及时查处,维护法律尊严。”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对大企业而言,尽管处罚金额不高,但若能及时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对企业形象、产品销售乃至资本市场表现,都会有很大影响。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项职能,关注、跟进苹果公司此次事件的发展和未来,推动解决问题。”不过,对中消协是否将联合国家工商部门采取行动,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并未正面回应。
按照消费者协会的第二项职能“参与有关政府和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和检查”、第三条“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可以看出,中消协是否联合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对苹果维修商的处罚行动,取决于苹果在此次事件上的态度。
苹果为何这么“硬”?
谈到苹果维修合同中的多个“霸王条款”,李小娟用了 “店大欺客”一词。
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截至2011年12月,苹果公司的现金储备高达976亿美元。进入2012年,在中国市场的支持下,其业绩继续猛增。
根据苹果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来自大中华区的营收达到了创纪录的79亿美元,同比增长3倍。
“苹果的产品形象打造得不错,其流行时尚的电子产品概念深入人心。”艾媒咨询CEO张毅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苹果的“坚硬”来自其强大的产品号召力。
利用传统巨头诺基亚的短板,抓住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上的诉求,突出用户体验,综合应用平台和自身产品吸引消费者,同时也吸引了众多应用开发者的加入,打造一个完善的智能手机生态链,这些成为苹果成功的关键因素。
IT时评人张书乐认为,熟练运用饥饿营销,与强大的中国运营商的捆绑式合作,让苹果的势力范围迅速扩张。
“苹果精明地以应用平台为中心构建了阶梯状的产品构架。”张书乐认为,iPad、iPod、产品各有侧重,这样的构架使得其产品在“专”的方向遥遥领先于同类产品,而又互为依补,从而形成一个非常融合的产品体系。